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户籍要求 | 年龄要求 | 备注 |
---|---|---|---|---|---|---|
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
4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1983年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 有两年及以上政务服务窗口工作经验。 |
二、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srls.gov.cn)
2、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网站(www.zsszw.gov.cn)
3、舟山人事考试网(www.zsrsks.gov.cn)
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网站作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本市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须出具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五)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八)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19年1月25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9年2月3日9:00-2月15日16:00。
网址:www.zsrsks.gov.cn(舟山市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2月3日-2月15日。
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2月15日16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9年2月3日9:00-2月16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如招聘计划取消的,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2月20日-2月22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上网(www.zsrsk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9年2月23日,共2个科目。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内书写作答,在题本或其他位置上作答无效,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可在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网站(www.zsszw.gov.cn)查询笔试成绩。
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整个过程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负责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能列入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初定于3月中旬。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成绩还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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