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工商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属重点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两个岗位共17名辅导员。因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和管理便利需要,根据性别分别招聘,辅导员(男)9名、辅导员(女)8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下列具体要求:
(一)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需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不限;
(二)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三)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曾任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含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等);
(四)工作期间能按要求能入住学生公寓;
(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28日后出生)。
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背景和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优先考虑,并在面试评价标准中体现。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28日期间,填写报名表及基本信息汇总表(样式见附件1、2,表格文件分别命名为“报名表+姓名”及“汇总表+姓名”,邮件主题设为“应聘辅导员岗位+姓名”)发送到专用邮箱zjgsufdyzp@126.com。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报名邮件,未按要求填写、提交的,招聘单位将视为报名未完成。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学校网站统一公布资格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学校网站查看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笔试安排信息,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人数要求的,浙江工商大学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在学校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及考试相关信息,进入名单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在前。
1.笔试。
笔试初定于5月底在我校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我校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学校网站查看笔试信息相关通知,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与辅导员岗位相关的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技能(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4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工商大学网上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需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正在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提供申请材料)、党员证明、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开具的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注明姓名,班级、身份证号、担任职务、任职时间等)、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3.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性等。具体安排另行在浙江工商大学网上通知。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工商大学网站(http://www.zjgsu.edu.cn/,“招聘信息”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工商大学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浙江工商大学人事处,0571-28877271;浙江工商大学纪检办,0571-28877065。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方式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工商大学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
咨询电话:0571-28877257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2017年辅导员岗位应聘基本信息汇总表.xlsx
浙江工商大学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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