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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务员
龙游
发布时间:2018-02-27 14:42:39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2195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2018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25号)、《关于公布2018年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22号)和中共龙游县委组织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龙游县各级机关单位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人社〔2017〕89号)精神,现将我县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上线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3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龙游县就业管理服务局(县城太平西路121号)五楼会议室内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即2月27日8:30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具有特殊情形的,由本人申请,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可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

复审所需携带的资料: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职位的证明;

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7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复审结果及递补情况,可登陆下列网站查询,或关注“龙游人社”微信公众号: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gwy.zjhrss.gov.cn)

龙游县人民政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

附件1:2018年龙游县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18年龙游县公开招考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表.doc

附件3:资格复审程序示意图.doc

中共龙游县委组织部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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