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舟山市普陀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普事聘公2018005号)的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根据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5月30日(上午9:30—11:30)。
面试时间:2018年6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人员请于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到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东港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4号楼西233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
请入围面试的人员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能反映出户籍地或生源地,岗位户籍不限的可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附件2);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资格复审当天,如考生未带身份证原件的,以下证件也可临时代替: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身份证领取凭证、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驾驶证和社保卡(市民卡)。
如需代领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持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代领人的委托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2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应提供本人书面说明,按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80-3012510。
附件1:2018年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附件2:2018年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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