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宁波大市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招聘职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放宽至大专;
(四)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思想品行端正;
(五)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六)综合部岗位持有会计上岗证者优先。
三、工作期限
聘用期限一年,如表现特别优秀的,期满后可考虑继续聘用。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面试为主的方法进行。招聘对象的标准和条件由高新区人社局审核,具体工作由高新区招商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填写《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局公开招聘辅岗人员报名表》(附件1),于2018年6月13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30482964@qq.com,邮件主题请以“应聘+姓名”为标题。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网上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根据《报名表》情况进行审核;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反馈报名人员。
2.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
组织人员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者才可参加面试。
(1)审查时间:与面试时间同步,另行通知。
(2)审查地点: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9号(宁波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大楼)。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名表;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参加面试。没有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参加面试。应聘者必须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
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用
经过面试等环节确定的拟聘人员,报经高新区人社局同意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合同。
(五)待遇
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宁波国家高新区现行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同等条件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请在报名表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与地址,期间如有变化应及时告知。
2.高新区招商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74-89288876。
附件: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局公开招聘辅岗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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