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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波市镇海区经济普查办公室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07 16:42:38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739

一、 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普查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本地户口优先;

2、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

3、统计、经济、财务管理、计算机等专业优先,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

4、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工作细致,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自觉服从工作安排。

二、报名

填写《镇海区经济普查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发送至zhqtjj@163.com,报名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6月13日止

三、面试

1、经资格审核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的应聘者参加面试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需确保提供材料真实、可靠,如与报名表信息不符,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1、体检合格者一经录用,与第三方业务外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2年(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其中试用期1个月),合同到期后自动解聘。年薪3万元左右(税后);

2、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注意事项

本公告由宁波市镇海区统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4-55886472(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

 

附件:镇海区经济普查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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