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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嘉兴平湖港区所属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13 15:39:05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455

一、招聘幼儿教师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优秀,有志于幼儿教育事业;

2.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

3.仪表端庄、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嘉兴市户籍。

二、招聘人数

幼儿教师7名。招聘教师面向嘉兴港区所属公办幼儿园统配。

三、编制性质、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属于编制外合同工,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幼儿园同类统招教师待遇。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港区社发局领导下组织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有意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简章,向乍浦镇学前教育办公室(乍浦镇中心幼儿园3楼,地址:黄山路118号)咨询、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证明);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7)目前已经在幼儿园工作的应聘者,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幼儿园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以上材料由乍浦镇学前教育办公室汇总初审后,报社发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时,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3.考试。凡符合招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含笔试、面试及技能测试。

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2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幼儿园学科教学综合能力和幼儿园教师教学基本功(唱歌、弹琴、跳舞、绘画)。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上课)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或面试成绩(含技能测试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4.体检、考察。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并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及毕业生的学习成绩等。

由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替补(要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

5.公示、聘用。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乍浦镇中心幼儿园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符合下列条件者,考试总分予以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本科毕业生,总分加1分。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6日,上午8:00---下午4: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乍浦镇学前教育办公室(乍浦镇中心幼儿园3楼)。

咨询电话:0573——89178203

联系人:柴老师13867355737(655737)

 

附件:2018年嘉兴港区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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