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各类高校历年毕业生(以2016年4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安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安吉县文物局文物保护岗位户籍不限。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研究生须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须于报名前(2016年4月20日之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招聘岗位需执(职)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前(2016年4月20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
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年龄18至35周岁(1980年4月20日至1998年4月20日期间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5.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需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教育部有关学科目录设置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硕士研究生可根据所学专业方向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
部分招聘岗位要求“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6年4月20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6年安吉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9:00-4月20日16:00。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4月14日-4月21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4月14日9:00-4月22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根据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80元(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各报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人员在2016年5月11日-5月13日期间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进行者,视作放弃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笔试科目及时间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笔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可在2016年6月初通过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jhrss.gov.cn)查询。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规定时间内在该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2016年6月11日。
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包含3个题目,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聘用
(一)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若应聘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放弃或被取消入围、拟聘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二)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在本县服务期一般不少于5年。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在本乡镇(街道)服务期一般不少于5年。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jhrss.gov.cn)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成绩查询、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该网站公布(联系电话:0572-5123465),请应聘人员关注。
(二)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事业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所有招聘信息以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为准。
(四)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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