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生源地或户籍地不限;
(四)年龄要求在1973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五)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rls.gov.cn)。
(二)舟山医院网站(http://www.zs-hospital.com)。
其中,舟山医院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现场报名时间:
2018年7月5日—7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地点:
舟山市新城定沈路739号舟山医院人力资源部(行政楼三楼1319室),咨询电话:0580-2292528、2292522。
(三)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与参加社保凭证;
6.《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四)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发送上述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zsyyrsk@126.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6日16时30分。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舟山医院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五、考试时间、方式
考试工作由舟山医院组织实施。考试方法包括面试和技能考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和技能考试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按面试、技能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考试时间、地点由舟山医院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和技能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和相关执业注册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面试和技能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医院负责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一)经考察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舟山医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各招聘职位均不再递补。
(二)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其他待遇面议。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92528、2292522,监督电话:0580—2292526。
(四)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医院反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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