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培养和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村务工作人才队伍,根据福州市委“五个一千”人才行动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公开选聘村务工作者工作,现将选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仓山区2018年度共选聘32名村务工作者,其中,专职村务工作者26名、兼职村务工作者6名,根据各村工作需要统筹分配人员。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村务工作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无违法违纪行为,且非尚未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
(一)专职村务工作者
1.应往届高校毕业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在1982年7月2日之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全日制学历的高校毕业生(相关证书需在2018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2.退伍士官和士兵。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在1977年7月2日之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在部队获得嘉奖及以上奖励(相关证书需在2018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二)兼职村务工作者
1.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即在1962年7月2日之后出生),关注乡村振兴发展,有乡村情怀的。
2.实用型农业技术人员和农业技能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即在1952年7月2日之后出生)的农村实用人才。
3.退休老干部、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即在1952年7月2日之后出生),愿意为乡村振兴战略贡献力量的。
4.挂职期满的省市下派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即在1957年7月2日之后出生),愿意继续为乡村建设做贡献的。
5.有志于振兴乡村的乡贤能人。年龄不限,在外发展较好、具备一定经济实力、有志于为家乡做奉献,推动乡村振兴的。
6.“上山下乡”知青。年龄不限,对农村怀有深厚感情,愿意到农村帮助建设发展的。
7.“秦玥飞”式有服务情怀的人才。年龄不限,怀揣服务乡亲、立志改变农村梦想,愿意到农村一线进行创业,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努力通过自己的力量改变农村面貌的。
三、工作主要职责任务
专职村务工作者需驻村开展工作。围绕镇(街)中心工作,协助健全各项制度,推动村务决策、村务公开、“三资”管理、村工程项目、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工作规范化开展。
兼职村务工作者根据所驻村需要到村开展工作。重点发挥在资金来源、人脉资源、专业技术等方面作用,加强对村务工作和乡村发展规划的指导,致力于引进项目、发展村集体经济等。
四、聘用方式和服务期限
专职村务工作者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聘用,由所在镇(街)与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再由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与村务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
村务工作者到农村工作的服务期限为3年,实行首聘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村务工作者,个人愿意继续留在农村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继续聘用留在原所在村或交流到其他村,续聘期间所享受的各项政策待遇不变。
五、考核管理
(一)专职村务工作者。村务工作者实行人事代理,正式聘用后应将个人人事档案转至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所在村。实行全日制上班制,聘用期间必须驻村工作。镇(街)党(工)委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了解取得实际工作成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被评为“不合格”或两次被评为“基本合格”的,经镇(街)党(工)委研究,报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予以解聘。
(二)兼职村务工作者。可灵活安排时间参与村务工作,每月需到村两次以上。年度考核由镇(街)党(工)委负责,考核内容包括勤、绩两方面,重点考核实际工作成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被评为“不合格”或两次被评为“基本合格”的,经镇(街)党(工)委研究,报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予以解聘。
六、政策待遇
(一)经济待遇
1.专职村务工作者。工资标准参照大学生村官工资标准确定,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兼职村务工作者。酬劳标准由仓山区公开选聘“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二)政治待遇和激励机制
村务工作者列席村“两委”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作为村“两委”的后备人选,纳入重点关心、培养的对象。符合条件的,优先推选为我区“两代表、一委员”或区“优秀人才”,并作为省市媒体报道的重点推荐对象,安排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村务工作者进入村“两委”或村“两委”选聘为村务工作者,在本届村“两委”聘期内可自行选择享受村务工作者或村“两委”工资待遇,不得重复取酬。
七、选聘程序
(一)专职村务工作者
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进行,经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聘用。
具体流程:
1.报名与资格预审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8:30至2018年7月6日18:00(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仓山区委组织部人才科(仓山区政府大院,闽江大道236号三楼309);联系电话:0591-83139159,83135575。
(3)报名材料:
a.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蓝底或红底)相片2张;
b.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记录)、退伍证、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c.《仓山区“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报名申请表》2份,请自行到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s.fuzhou.gov.cn)公示公告栏目下载并填写打印。
通过资格预审后,将由工作人员联系报考者到仓山区委组织部人才科领取面试准考证。
2.面试
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待定,面试成绩将在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具体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由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
4.体检考察
区委组织部组织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体检,并会同区人社局、相关镇街,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考察。
5.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仓山区村务工作者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仓山区政府网、镇(街)公示栏、村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6.聘用
根据个人就职意向及镇(街)需求统筹分配岗位,并签订聘用合同。
(二)兼职村务工作者
以双向对接的方式进行选聘。报名人携带相片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区委组织部报名,经资格预审,由区委组织部结合个人意愿和各村工作需要提出建议人选,报仓山区公开选聘“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经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等程序后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选择一种类型进行报名。
(二)原则上应本人到现场报名,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被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考者应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若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等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九、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委监委监督下,严肃公开选聘各个环节的工作纪律,做好保密工作,执行回避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于违反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人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公告由仓山区公开选聘“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仓山区公开选聘“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公告
村务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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