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带头人引进条件
1.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 正高职称;
3. 三级甲等医院10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4. 年龄男48周岁(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专业技术骨干引进条件
1. 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2. 副高以上职称;
3. 三级甲等医院8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4. 年龄43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相关待遇
1. 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家安家及购租房补贴,按绍兴市委、市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2. 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才引进后,医院免费提供2年过渡期基本生活用房及科研启动经费。
3. 引进人才子女入学、配偶工作等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执行。
4. 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四、联系方式
1. 所需材料:个人详细简历、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全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工作履历证明;在编在职证明;科研论文学术证明资料;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其他与求职有关的证明材料。
2. 材料寄送地址: 请于12月1日前将材料寄送给绍兴市中兴北路568号绍兴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处赵霖(电话:0575-88228819;邮编:312000),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医院邮箱:sxsrmyyrs@163.com。
3.联系科室:绍兴市人民医院人事处,赵霖、余瑛。联系电话:0575-88228819,0575-88228816。
具体事项以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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