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身体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凡符合招聘范围和要求的在岗名优教师,在江北区人民政府(江北教育)(http://www.nbjiangbei.gov.cn/col/col111761/index.html)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江北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名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并于2018年7月12日11:00之前到江北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2102室报名(江北区新马路61弄)。
2、报名人员现场携带材料参加资格审核。随带资料:《江北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名优教师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荣誉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份。所有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后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3、区教育局现场审核资料,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
4、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形式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淘汰。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教材教法等综合知识,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相关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和仪容仪态。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面试对象在面试开始48小时前,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务笔试分数线合格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江北区教育局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七、录用
考察合格者,在江北区人民政府(江北教育)(http://www.nbjiangbei.gov.cn/col/col111761/index.html)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
因体检、考察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本公告由江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江北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4-87668723; 0574-87668721
监督机构:区纪委驻江北区教育局纪检组:0574-8766329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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