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新闻宣传干事(新媒体宣传工作人员)1名。
二、选聘范围
嘉兴市所属(含五县两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新闻宣传工作经历,能胜任新闻宣传及新媒体宣传工作;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新闻学专业毕业;
4. 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7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研究确定、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
有报名意愿者填写《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近2年来工作总结。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9978065。
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7月17日(上班时间);报名地点:嘉兴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407室。
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jxvtczp@163.com。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17日。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依据选聘资格条件对各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考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选聘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将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以及新闻宣传工作等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以及选聘岗位匹配程度等进行考察。
(五)决定拟选聘对象
根据考试(面试)成绩和考察结果,报院(校)党委研究并决定拟聘用人员。如果认为拟聘用对象都不适合选聘岗位的将酌情取消选聘计划。
(六)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公示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
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选聘岗位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xvtc.net/)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与联系
(一)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89978186,89978065。
监督电话:89978168,82228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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