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口语表达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性格开朗有亲和力,仪表端正、形象气质好;
2、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含)以上资格证书;对于在大学期间或毕业后曾在校级以上中英文演讲、辩论、朗诵等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者,则该条件适当放宽,可以携带获奖证书进行报名。
3、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中:播音主持、新闻或新闻传播学、中文、英语、城市规划、旅游、文案策划和广告策划等相关专业或有展示场馆讲解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4、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5、身高男170cm(含)以上、女160cm(含)以上;
6、户籍不限。
二、报酬待遇及工作要求
(一)待遇情况:企业合同制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工资3200。通过考核转正后待遇3500~4000元/月,含社保,住宿自理。
( 二)工作要求:温州市城乡规划展示馆属于大型公益性场馆,地址在温州市惠民路856号(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西侧)规划展示中心大楼内。该馆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对外开放。
本次补充招聘的讲解员主要工作职责,是为该场馆的日常参观团队提供场馆全部规划布展内容及背景情况的讲解服务、影视场馆体验的向导服务兼礼宾等。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告示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18日止。
咨询电话:0577-86779580。咨询QQ:361541904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
⑴请应聘讲解员的报名人员,在温州人才网下载并填写《讲解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并将最高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的扫描件,连同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个人生活全身照片1张(非艺术照)、报名登记表等电子版,压缩成1个文件包(大小不超过5MB),邮件文件名主题标明“×××(姓名)--应聘讲解员”字样,发至邮箱:361541904@qq.com。
报名日期以电子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二)报名材料审查
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当天携带上述报名各项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彩色免冠近期1寸同底版照片3张(背面注上姓名),进行报名材料复审。
(三)面试
根据报名人数筛选择优入围。具体面试要求将在面试前详细告知。
面试时间初定为7月19日上午。
(四)体检、政审考核
(五)聘用
1、签订相关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与浙江省直同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签订用人合同)
2、聘用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若有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有关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合同,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若工作需要、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四、其他事项
1、将于2018年毕业的在校大学生,若有意向报名应聘讲解员的,应得到校方同意和确认,并确保应聘后能作为全勤上班的实习生到岗实习,若应聘成功(作为少量的储备讲解员)则预签就业意向协议,待2018年毕业后凭相关证书等材料再签订聘用合同,实习期工资3000元/月。
2、若出现报名人数偏少等情形,则据情酌减招聘人数。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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