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金华市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办公室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 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4.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5. 学历、专业、人数、年龄、其他条件见下表:
招聘岗位 | 学历 | 专业 | 人数 | 年龄 |
---|---|---|---|---|
办公室文员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1 | 38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 1日以后出生) |
三、薪资待遇
年收入应发数约5万元左右,缴纳五险。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发布地址: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
(二)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
2. 报名地点:金华市兰溪街188号文化中心401办公室。联系人:岳女士,联系电话:0579-82469501。
3. 报名资料:应聘人员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最高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个人简历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成果)的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2张。报名材料除原件外不退回。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应聘人员名单。
(四)笔试、面试和考察。经资格审查后符合应聘条件的,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45%。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按照1:2比例进入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按百分制打分,考察成绩占总成绩10%。
(五)体检。根据面试和考察总成绩的高低,按1:1比例进行体检。
(六)签约录用。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与金华市机关物业管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需对提供的应聘资料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负责。
(二)在各招聘环节中,用人单位将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的应聘者,不再发布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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