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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编外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07 09:57:16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495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南浔区管理部文秘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热情耐心,组织纪律性强;

2.文秘岗位年龄在38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3.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基本的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工作经验。

4.工作经验:有3年以上文秘岗位工作经验。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填写《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报送至邮箱:513963030@qq.com。

(二)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2018年8月10日,工作日每天8:30-17:00。

(三)资格复审: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以电话通知为准。资格复审人员请携带本人1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至湖州市吴兴区府庙7号楼房地产大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05办公室。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于在资格复审当日进行通知。

四、选拔方式

选拔包括考试和体检。

(一)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综合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程序。

(三)体检合格的,安排考察。主要是考察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社会表现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导致的空缺职位予以递补。

五、录用及管理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对拟录取人员信息进行通过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首聘劳动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工作地点为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浔区管理部。

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联系人:严老师 电话:2033586。

 

附件: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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