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2018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正式工作人员28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 参加了2018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笔试,有《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且尚未被招聘并符合岗位其他要求条件的考生,可以直接报考附件1中的1至9序号岗位(以下简称1至9号岗位);
2.附件1中10至14序号岗位(以下简称10至14号岗位)面向社会招聘,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的岗位要求;
3.户籍要求:庆元县户籍(含曾有庆元县户籍)或庆元县生源(以2018年8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4.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 、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报考人员,需在2018年8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5.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6.县属各机关(事业)单位登记在册的编外用工人员报考需提供本单位书面同意报考意见书。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周三),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新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区社保大厅(濛州街222号),联系电话:0578-6122610;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填写《2018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正式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4.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报考12至14号岗位,需先参加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未入围面试的,不再另行告知。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报考10-11号岗位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由县人力社保局和用人单位组织;
3.若报名人数较少,则直接采取面试形式。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1至9号岗位,根据2018年庆元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并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10-11号岗位,按本次笔试成绩根据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12至14号岗位,按报考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以 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1至9号岗位,按照2018年庆元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的50%、本次非正式工作人员面试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10-11号岗位,按照本次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12至14号岗位,按照考生技能测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7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笔试(技能)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享受有关福利待遇,并根据《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8—6122610
附件:
2018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正式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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