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招聘岗位名额与要求
文化市场管理岗位1名。
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5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法学、新闻学、秘书学、文秘教育、行政管理专业。
3.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⑴现役军人;
⑵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⑶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⑸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⑹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等法律法规的。
三、报名事项与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018年9月5日-9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
长兴县龙山街道行政中心D幢六楼603室。
3.报名材料: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以上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试
⑴笔试
采取理论考试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按40%计入考生总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面试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生总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分按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7.公示
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在长兴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待遇参照招聘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长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6251287
联系人:黄益平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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