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医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占地面积667亩,全日制在校生5400余人,设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儿科学、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应用物理学、助产学、卫生检验与检疫等12个本科专业,口腔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卫生监督、健康管理、助产等12个专科专业。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人才引进需求计划
见附件
(二)师资招聘需求计划
见附件
(三)其他专技岗需求计划
见附件
二、人才引进层级及待遇
(一)人才引进层次
第一层次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
第二层次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5周岁以下,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浙江省特级专家,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
海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专家,可以不受年龄和专业技术职务的限制。
第三层次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5周岁以下,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本科院校国家级教学名师,省“千人计划”入选者,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选,国家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平台及创新团队负责人,省一流学科(A类)负责人,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
海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专家,可以不受年龄和专业技术职务的限制。
第四层次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工作5年以上,且取得本学科公认学术成就的高层次人才。
2.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资助人选,省卫生高层次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
3.近五年内业绩突出,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主持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2项;
(2)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教学或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1项;
(3)在本学科领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5篇(累计IF大于25或其中一篇IF大于10);或SCI收录期刊中科院分区一区2篇。
人才、项目、获奖、论文等如某一方面有所欠缺,但另一方面特别突出的,或海内外具有相应业绩的高层次人才可综合考虑。
第五层次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工作3年以上,且取得本学科显著学术成就的高层次人才。
2.近五年内业绩突出,具备以下条件中两项者:
(1)主持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至少1项;
(2)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教学或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1项;
(3)在本学科领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5篇(累计IF大于20或其中一篇IF大于8);或SCI收录期刊中科院分区一区1篇或二区2篇。
项目、获奖、论文如某一方面有所欠缺,但另一方面特别突出的,可综合考虑。
第六层次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近五年内取得业绩具备以下条件中一项者:
1、主持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
2、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教学或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1项;
3、在本学科领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5篇(累计IF大于20或其中一篇IF大于8);或SCI收录期刊中科院分区一区1篇或二区2篇。
项目、获奖、论文如某一方面有所欠缺,但另一方面特别突出的,可综合考虑。
优秀博士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二)人才引进待遇
学校按照不同的人才层次在科研经费、安家费、住房补贴(含住房公积金补贴)等方面给予相应的待遇,具体如下表:
|
注:具体信息详见《杭州医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rczp.hmc.edu.cn/html/,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供报名相关材料。
四、选拔方式
我校将根据各岗位符合资格条件报名情况和工作具体安排,适时研究确定是否针对具体岗位组织考试选拔,或针对特定应聘者按规定进行直接考核,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考试、考核工作具体办法和安排。
教师岗位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一般为试讲(或专业答辩)和综合面试,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视岗位需要安排专业技术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因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而有必要进行初步筛选并缩小面试人员范围的岗位,将视情况安排笔试,但一般仅作为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的依据。具体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对应聘者的评价采用百分制打分法,综合面试得分低于60分者不列入拟聘人选。
五、体检
教师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其他专技岗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的办法进行。
六、考察
考察采用个人档案审查、走访相关单位、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以及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研究等形式进行,了解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质等综合情况。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81号杭州医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周老师、董老师
咨询电话:0571-87692668, 87692702
附件:
申论热点 > 时政热点 > 综合知识 > 行测备考 > 面试技巧
浙江博学成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6039167号-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Copyright©2006-2024 www.bxgw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