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道德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户籍平阳。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流利,具备电脑基本操作技能。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9月5日—9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综合科一(昆阳镇兴良路2号,联系电话:63735008)。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从平阳人才网下载填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面试入围者。
3、综合考评。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考评成绩的50%。笔试成绩按1:3入围面试,若报名人数不满12人,则直接面试。笔试、面试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根据成绩,按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如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5、公示。经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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