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长兴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教育、交通土建工程专业;
6.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工作岗位
工程审计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址:长兴县行政中心C幢1103,长兴县审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052982
携带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学历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试
报名人数20人及以上,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如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报名人数不足20人,考试直接采取面试形式。面试的满分为100分。
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成绩并列,另加测试题。
4.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5.公示
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在长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后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聘用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审计局负责解释。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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