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
二、 招聘岗位及人数
调控监管处内勤1名。
三、 具体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宁波大市范围内;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3、年龄35周岁以下,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
4、做事严谨,事业心和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四、 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复审
有意报名者请将下列材料于2018年10月23日—10月30日发送至市国土资源局调控处邮箱:sxm@163.com,联系人:项老师,联系电话:89284973。
(1)《编外合同制职工报名表》(表上必须附上近照,无照片者不再通知复审);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
(4)户口本。
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后电话通知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请报名者随带: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调控处(宁波市江东区东部新城和济街9号)621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相关业务知识和语言组织能力。笔试分值40分,按照由高到低取前5名进入面试,应聘人数少于5名则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分值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参照市局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聘用对象,实行人才派遣方式,待遇按市局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由于考生主动放弃体检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等原因出现空缺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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