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教师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备注:1.年龄计算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2.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硕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有业绩证明特别优秀或特长者,可不受学历限制。
(二)学科带头人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相关待遇
1.根据应聘者个人条件和学校收入分配框架,提供有一定竞争力的薪酬、社保和学校福利待遇。
2.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条件者,低价提供校内130㎡左右人才公寓一套,为其他有需要的人员提供低租金住房。
3.应聘对象符合绍市委办发〔2014〕87号和绍市委人领〔2015〕1号文件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意,50周岁以下教授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60万元购租房补贴或申购100平方米人才住房;40周岁以下副教授或博士给予8万元安家补贴、35万元购租房补贴;全国重点大学(指985、211工程院校)医学类硕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补贴。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sxhrss.gov.cn/)。
2.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xvtc.com)。
3.国内“双一流”、“985”“211”高校就业网站。
其中,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8年12月5日下午5时止。可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在招聘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进行,网络报名在招聘公告发布后即可进行。应聘者填写《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提交应聘材料(要求见附件2),现场报名者将以上相关材料交至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绍兴市山阴路526号)人事处金炯老师(A413),网络报名者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本校人事处邮箱rsc@sxvtc.com.cn(请在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三)资格审查和初选: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确定入围考试考核人员。同一岗位入围考试考核的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对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以及少数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考试考核: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9日,分为用人部门和学校两个层面进行。通过初选的人员,先由用人部门进行考试考核,具体安排由各用人部门提前告知应聘人员;通过用人部门考试考核的人员,进行学校层面的考试考核。具体安排请关注学校网站相关信息。
考试考核以试讲、面试、专业测试、学术报告等方式进行,着重考核入围人员的教师素质(岗位素质)、学科能力和岗位实践能力。根据应聘材料、考试考核等情况,确定入围人员考试考核成绩,排定名次,并根据合格者名次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人员。如无合适人选,则另行安排招聘。
(五)体检与考察: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心理测试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与能力等。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考核排定名次依次递补,如无合适人选,则另行招聘。
(六)公示与录用:拟录用人员的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拟录用人员递交学校校长会议审定。2019年应届毕业生来校实习根据需要安排。
三、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在学校完成民办事业单位转登以后,按照绍兴市编办、市人社局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录用人员分别纳入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编制管理和学校编制管理。
(三)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招聘工作接受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与监督。
四、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山阴路526号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312000;
邮箱:rsc@sxvtc.com.cn;
联系电话:0575-88054078 ,88054028,88340028;
联系人:朱老师,屠老师,金老师;
监督电话:0575-88054012(校纪委办)。
附件:
2019浙江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提交应聘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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