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院坐落于宁波市北高教园区,占地面积近800亩,学院现有在校生1万余人,教职工6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180余人,双师素质教师290余人。学院下设纺织学院、时装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雅戈尔商学院、信息媒体学院、机电与轨道交通学院、中英时尚设计学院、人文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办学30多年来,已经为社会培养了4万余名毕业生,其中一大批已经成长为行业领军人才和技术骨干。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部门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 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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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协同创新中心 | 科研 | 专技 | 1 | 从事新型纱线技术、阻燃产品、特种纤维、功能性运动服装等的推广和研发工作。 |
专业:纺织工程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有5年及以上高校和企业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以下。 |
注:学历学位的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止。
2、应聘方法: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邮寄至我校人事处(地址: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邮编:315100)或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3236285730@qq.com邮箱。投递简历或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质认证等复印件;(3)有职称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职称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4)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经主管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同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面试程序。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
根据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核、体检程序择优录用。
考核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质认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三)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574-86329800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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