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400-0160-999
公众号
微博
小红书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事业单位
2019浙江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招聘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2 13:37:17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542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

浙江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是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履行国有股出资人职责,承担省科技厅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省科技厅财务管理、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科技金融、科技创新载体绩效评价等辅助性工作。

二、选调计划、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计划、范围

1.选调计划:财务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国有资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2.选调范围:在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资格条件

1.财务管理岗位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协调能力、文字能力;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审计专业。

(3)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中级经济师等中级(含)以上职称;

(4)三年以上财务会计工作经验(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资产管理岗位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协调能力、文字能力;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专业。

(3)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选调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选调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报考岗位,须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选调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四、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9:00-5月12日17: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省科技人才教育中心网站(http://www.zjkjpx.org)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期笔试中的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4月22日-5月13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选调人数的5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选调计划。

3.应聘资格的确认。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人员,报名人员在笔试前2天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向选调单位进行确认后,取得应聘资格。不按规定进行确认者,视为不具备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1. 笔试。笔试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 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一般为岗位认知、相关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如遇所有面试者面试成绩都不及格的,则取消该项选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选调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选调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调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www.zjkjt.gov.cn,通知公告);

2.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

3.浙江人才网(http://www.zjrc.com/)。

(二)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科技厅人事处,0571-87051062;省科技厅直属机关纪委,0571-87056409。

对选调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六、咨询

有关本次选调工作具体问题,请向选调单位直接咨询。联系电话:0571-87054614。

 

申论热点 > 时政热点 > 综合知识 > 行测备考 > 面试技巧 

面试视频 > 笔试视频 > 题库练习 > 开课信息 > 大学生村官

分享到:

浙江博学成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6039167号-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Copyright©2006-2024 www.bxgw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