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10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影像学、麻醉学、精神医学专业本科学历的毕业生。
2.浙江省生源或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入学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具有临床或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毕业生。
3.宁波大市生源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宁波大市常住户口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生〔我市定向培养为农村社区医生的毕业生限报市域医共体分院临床岗位(岗位19)〕。
4.在我市各类医疗卫生健康机构连续工作满两年并现在岗(工作时间算至2019年4月29日,下同)、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且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初级(士)及以上资格的人员户籍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历届毕业生。
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常住户口入户时间截止2019年4月29日。
4.具有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单位所在地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
7.近三年在原单位年度考核有不合格(不称职)情况的;
8.其他不宜参加的情形。
四、方法和程序
主要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2日-2019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新晖校区(鄞州区杨木碶路518号)
(3)报名要求:参加选调人员从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网站(http://www.nbhtz.gov.cn/)下载并如实填好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2019学年公开选调教育系统事业身份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①学历(学位)证书。在港澳台、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
②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③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年限、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④工作经历证明(需按资格条件要求出具单位提供的从事相关工作等证明);
⑤现为事业身份证明材料;
⑥其他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按公布的选调条件对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核,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招考指标数之比低于2∶1的,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资格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网站(http://www.nbhtz.gov.cn/)公布,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
3.面试
报考初中语文、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试讲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报考小学音乐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由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两部分构成。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试讲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面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和试讲成绩60%之和。如面试总成绩相同,以试讲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从面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各选调岗位指标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对象。
4.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对象须在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取消体检资格。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若有放弃的,须向区教育文体局提交书面申请。在查阅人事档案时,若发现人事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5.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选报经宁波国家高新区人社局核准后,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办理相关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本次选调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网站(http://www.nbhtz.gov.cn/)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2.选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3.咨询电话:0574-89288845。
4.监督电话:0574-89288844,0574-89288849。
附件:
2、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2019学年公开选调教育系统事业身份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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