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科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的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共4家,分别是:省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中心、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省科协综合服务中心、省科技咨询中心。
省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所需经费由财政适当补助。主要承担组织实施省国际(港、澳、台)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咨询,相关省内国际(港、澳、台)科技团体和专家出访(来访)考察及学术交流,以及相关外事管理服务等。
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主要承担全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承担与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部分海外院士机构及国内大院名所的对接联络联系,以及浙江省大湾区院士专家顾问团秘书处职能。
省科协综合服务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所需经费由财政适当补助。主要承担省科协大楼和省科学会堂综合管理及科协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开展学术会议、科技工作者交流和联谊活动,以及受委托承办中国科协学术交流中心(杭州)、中国工程院院士之家(杭州)的管理服务工作。
省科技咨询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所需经费由单位自理。主要承担组织科技工作者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服务,开展与企业相关的技术创新、信息应用、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科普教育等服务活动。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6名,其中:省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名,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2名,省科协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1名,省科技咨询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浙江省科协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2019年)”。
(三)有关说明
1.所需资格条件及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19年8月前)。
2.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3.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4.对从业经历的认定,按劳动(或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
5.对身体条件的要求,采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以及有其他不适宜招聘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9时--5月16日17时。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科协大众科技网(www.zast.org.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5月13日--5月17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招聘岗位(产学研合作岗位1)不设最低开考人数比例。其他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应不少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取得。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接到省科协通知后,按要求下载打印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资格条件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产学研合作岗位1)采用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其他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和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以及资格复审相关安排,省科协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请应聘人员注意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保持畅通。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未参加资格复审、提供材料不全或所提供材料与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岗位认知、适应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省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中心招聘岗位将加试英语口语,加试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得分排名,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省科协党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省科协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科协大众科技网(www.zast.org.cn);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省科协大众科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中共浙江省科协机关纪委:0571-85107048。
2.浙江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0571-8705656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政策和具体问题,由浙江省科协组织人事部具体咨询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5107601 沈女士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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