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杭州湾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杭州湾新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部,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居于上海、宁波、杭州、苏州等大都市的几何中心,是宁波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的门户地区。宁波杭州湾新区是浙江湾区经济的核心区,也是全省着力打造的标志性、战略性改革开放大平台。
宁波市杭州湾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宁波医院、宁波市第二医院杭州湾院区)系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全额投资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医院按照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标准建设,规划建筑面积约为20万平方米,床位1200张,项目投资超14亿元。项目于2014年12月开工建设,已于2019年3月1日正式全面运营。宁波市杭州湾医院现委托两家百年医院负责医院的管理和运行,两家医院将分别派驻强大医疗团队入驻医院各科室,努力将宁波市杭州湾医院建设成为宁波乃至浙东地区高端医疗中心。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四、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杭州湾医院医学综合楼4楼人事部办公室(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1155号)
联系人:周老师、沈老师
联系电话: 0574-58993022,0574-58993092
邮箱:abc83874428@163.com
五、报名办法: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投递本人简历,往届生须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英语证书、规培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职称资格及聘书、劳动合同等复印件。
(一)海(境)外留学回国(境)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面试与考核
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三)体检与政审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公示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和宁波市卫生计生委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在办理人事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注:本公告长期有效,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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