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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杭州市临安区面向“双一流”高校(学科)引进党政储备人才1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15 10:27:32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222

浙江省杭州市地处浙江省北部、长江三角洲南翼,是浙江省省会和政治、经济、文化、金融中心,长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

临安位于杭州西部,距离主城区20分钟车程、萧山国际机场1小时车程、上海2小时车程,连接杭州地铁5号线的轻轨已经动建并将于今年年底前通车,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2017年9月,临安成为杭州市“第十区”,区域内坐拥高校4所,科研院所46家,位于辖区东部的青山湖科技城是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上的重要节点,临安正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储备,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临委〔2017〕31号)精神,现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学科)引进一批党政储备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引计划和对象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计划面向“双一流”高校(学科)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独立学院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招引党政储备人才16名。不限生源、不限户籍

招引计划表

类别 专业要求 名额

经济类 应用经济学、金融学 5

建设类 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5

产业类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药学、生物医学 4

文法类 哲学、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法学 2

二、相关政策

1.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列入全额事业编制,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2.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为博士研究生的,首次聘用3年,为所聘单位中层正职,期间享受相当于副处标准经济待遇。聘期满表现优秀且符合任用条件的,可提拔为党政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首次聘期满表现一般未能提拔的,根据个人实际任职职务,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为硕士研究生的,首次聘用3年,聘期第1年为所聘单位中层副职,期间享受相当于所聘单位中层正职标准经济待遇。聘期第1年表现优秀并符合任用条件的,提拔为所聘单位中层正职,聘用期间享受相当于副处标准经济待遇。聘期满表现优秀且符合任用条件的,可提拔为党政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首次聘期满表现一般未能提拔的,根据个人实际任职职务,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3.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在聘期间给予生活补助、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分5年按年度发放。

补助标准表

(以下各金额为5年的最高补助总额)

补助对象 生活补助(万元) 购房(租房)补助(万元)

博士研究生 30 30(9)

硕士研究生 20 15(6)

4.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在聘期间享受区每年组织的健康体检、疗养休假活动(提拔为领导干部后执行领导干部的有关规定)。

5.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于聘用时约定在临安最低服务年限5年,未满解聘的不予保留事业身份。

6.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后,根据人岗相适要求,安排到重要平台、部门、镇街培养锻炼。

三、招引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具有较强的基层适应性、相融性;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4.中共(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获得者等优先;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引进方式

按公开报名、面试考核、择优选拔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网络报名。应聘者下载并填写《临安区引进党政机关储备人才报名表》(附后),并提供就业协议书(往届生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身份证以及证明本人能力水平、业绩阅历等相关个人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以电子版形式一同报送至临安区委组织部(人才办),邮箱:lazgtx@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24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现场报名。2019年5月21日上午9时,在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第一报告厅进行现场宣传、报名和资格审查。

(二)面试考核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择优比选后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侧重对应聘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了解。面试后,对初步意向人选的各方面现实表现进行了解、核实、比选。

(三)任(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体检对象,通过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按规定办理任职(聘用)手续。体检标准及项目考察内容及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要求进行。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空缺。

咨询电话:0571-58616808(区委人才办)

0571-63723364(区人力社保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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