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关于印发〈台州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台人社发〔2013〕19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广播电视大学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是一所由政府举办的运用计算机网络、卫星电视等多种教育技术媒体和多种媒体资源进行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综合性大学,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岗位6人,人员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工作踏实肯干,服务、合作意识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有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2)符合相应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另有说明的除外),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2.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招聘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由招聘单位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z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考栏目”);
2.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n,“最新资讯中心”栏目);
3.台州市教育局网站(www.tzedu.net.cn);
4.台州广播电视大学网站(http://www.tztvu.zj.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
其中台州广播电视大学网站作为其他相关信息公布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招聘时间:本招聘计划2019年全年实施,招满为止。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0个工作日后,由学校组织人事处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
2.报名: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2)应聘需提供的材料:
应聘者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表)以及本人基本材料(包括本人受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和身份证、初始学历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能反映情况和证明水平的材料复印件的电子文档(面试时提供原件),发送至本校组织人事处邮箱zzrsc@tztvu.zj.cn(请在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资格审查: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合格人员人数按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进入业务考核,各岗位按实际到场1:3比例开考,实际到场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将取消相应岗位招聘面试,继续接收报名,报到人员由此产生的差旅费由学校进行补贴;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备案核准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聘比例。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名成功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如有需要,可通过公布的联系电话查询原因。
(三)考试
1.业务考核及评鉴:主要采用试讲、笔试、答辩、专业知识测试、专业技能操作、学术报告等方式进行,必要时组织校内外专家就其学术水平作评议并做出鉴定。业务考核由评委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业务考核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我校网站(http://www.tztvu.zj.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上公布。
(四)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时在我校网站((http://www.tztvu.zj.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上公布考试结果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入围考生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广播电视大学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应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4.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或违约者,均不再替补。
5.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招聘单位可终结应聘程序。
6.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7.新聘用教师必须在正式人事关系办理完毕后三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学校将予以解聘。
8.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技术职务或资格,仅作为岗位招聘的补充条件,不作为岗位聘任的依据。
9.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公告发布之日。
五、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东海大道2000号(台州广播电视大学组织人事处),邮编:318000;联系电话:0576-88665166;联系人:何老师、沈老师;电子邮箱:zzrsc@tztvu.zj.cn。
(二)监督
台州广播电视大学纪检监察室:0576-81813930;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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