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一、选调职位
市接待服务中心、市机关后勤经济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各1名。
二、选调范围
浙江省范围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和服务期内人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身体健康。
(二)年龄条件: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2)按照有关规定, 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3)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16日——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市政府主楼225室)。报名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2.邮寄报名: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以邮政快递(EMS)的方式寄到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邮寄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邮编:321017,收件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579-82469416。
采用邮寄方式报名的考生,参加面试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并提前一小时到达考场,届时将进行证件核对。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初审。报名日期截止后,由市机关事务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数不得低于公开选调人数的6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二)能力测试。能力测试由面试、笔试和考察三部分组成,面试占45%、笔试占45%、考察占10%。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履行职务所需的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决策应变、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等。
考试采取先面试再笔试,面试满分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以上确定笔试人员。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面试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以面试和笔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3确定考察对象。由市机关事务局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试、考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选调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公示。综合各方面情况,择优确定选调人选,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拟选调对象在调入、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及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由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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