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县组织人事部门核准,浙江省磐安县教育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全国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1.专业与名额
初中社会、高中政史地教师5人(政治不少于2,地理不少于1),中学语文教师3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2人,职高专业课(中医药学类、护理学类)教师1人,学前教育教师1人。
2.基本条件
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或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具有本科学历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职高专业课和学前教育要求为第一批、第二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副高及以上45周岁以下)。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所学专业、学历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参照《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名。
(二)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6月10日止。
(三)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到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联系人:应老师、卢老师,0579-84652581,13750949688,13867990086,邮箱:2208945347@qq.com。
(四)报名材料。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磐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1份;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4张;其他证明材料(如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荣誉证书、从业资格证等)。
应聘人员可根据各专业(岗位)的不同条件,选择应提供的材料。报名时不便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人员,资格审查或组织测试时应将原件送引才单位报名联系人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教育局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2.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计划数的,通过考试、体检、政审等方式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计划数的,可通过考试、体检、政审等方式,也可以通过考察、体检方式确定拟聘用对象。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一般选择一种及以上考试方式。
3.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开展的每个引才工作环节均邀请县组织(招才)人事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并及时发布有关环节的工作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4.经过招聘引进各环节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服务期不少于5年。试用期后,经考核,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县组织(招才)人事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按我县人才引进政策落实事业编制、工资待遇等事项,享受我县各项人才优惠政策。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经教育局和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考察适用的,可不受试用期限制,直接引进。
5.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教育局会同县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解释。
6.监督电话和信息公布网站
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招才局),0579-84660501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9-84665855
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panan.gov.cn
磐安人才网:http://www.parcsc.com
磐安教育网:http://www.pae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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