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400-0160-999
公众号
微博
小红书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事业单位
2019浙江交响乐团招聘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2 10:32:25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23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交响乐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交响乐团:浙江省文化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交响乐、管弦乐以及相关铜管、木管、室内乐的创作、演奏和教育、推广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西湖区马塍路31号。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6个岗位共8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工作经历要求,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原始记录,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我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邮寄报名。应聘者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6月10日(星期一)期间,将报名表(注:样式见附件2)与身份证、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及1寸照片2张(1张请贴于报名表上,1张将用于制作准考证)邮寄至我单位,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马塍路31号409室(陈老师收,邮编310012,电话0571-85119613),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者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核减或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确认。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我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确认其应聘资格,并在网上公布考试有关安排。

(二)资格复查

考试之前,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原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面试有关安排另行以网上公告和电话联系方式通知有关人员。

面试按照各岗位不同分别以现场演奏与专业知识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现场演奏与专业知识问答分别按70%、30%计入总成绩。

现场演奏主要考核乐器演奏、现场视奏等;专业知识问答主要考核本专业相关理论知识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演奏员岗位现场表演奏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jso.org,咨询/通知公告);

2、主管部门网站(http://ct.zj.gov.cn/,工作动态/招聘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在本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1-85211755(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本单位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马塍路31号409室

咨询电话:0571-85119613(陈老师)

 

申论热点 > 时政热点 > 综合知识 > 行测备考 > 面试技巧 

面试视频 > 笔试视频 > 题库练习 > 开课信息 > 大学生村官

分享到:

浙江博学成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6039167号-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Copyright©2006-2024 www.bxgw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