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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衢州市衢江区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3 16:47:28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947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监督的有关要求,更好地满足我区审计工作发展需要,加强审计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赴兰州大学现场招聘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

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原211、985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本科是原211、985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原211、985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审计工作,品行优良;

3.学习成绩良好,能够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4.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可再放宽2岁;

5.具备相应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心条件,符合事业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录用体检标准)。

7.“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当年毕业的学生。招聘高校的往届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即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8.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不得报考。

9.户籍不限

二、招聘计划(见附件)

具体计划、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微调。若有调整将在现场招聘前发布补充公告,届时详见衢江区政府网 (http://www.qjq.gov.cn/)及兰州大学就业信息网。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招聘学校的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4

3、报名材料:

应聘考生按规定填写《衢江区赴兰州大学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提供本人下列材料并按此顺序装订: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核发的就业协议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学习成绩单,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生证,以及其他能证明考生综合素质能力的材料等原件、复印件及自荐书。

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和综合素质能力考评

由衢江区审计局、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资格初审,根据符合条件报考对象的就读学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荣誉获奖以及在校综合表现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计分,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考生。

面试对象确定后,公布面试对象名单,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四)面试

1.组织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现场面谈的形式,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提问和答辩,进一步了解学生专业水平、职业能力、口头表达、交际礼仪、性格特质、素质潜能等方面的表现,由评委组予以量化记分。

2.确定签约: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分(占40%)和面试分(占60%)的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签约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入围面试考生在面试开始前放弃面试资格的,可视情进行递补。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签约。

签约对象确定后,与衢江区审计局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或签约对象本人放弃签约的,签约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

(一)资格复审。2019年6月中旬,对签约对象的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可在参加现场招聘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考察。体检按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和要求进行。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在校期间的德才表现、遵纪守法、学习成绩及奖惩等情况。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的,可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聘用为衢江区审计局事业工作人员,签订5年服务期限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四)试用期及转正定级。考生聘用后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及考核合格的,进行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人才津贴政策。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聘用后,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合同的,享受人才奖励津贴:①博士研究生,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年发放人才津贴1.5万元。②211、985院校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5万元。③对于35岁及以下的“双一流”院校(含原“211”或“985”院校,不含二级学院)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1万元。

本招聘公告由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江区审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江区审计局研究决定。

联系人:王帅,手机:18857046673, 电话:0570—383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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