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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7 10:09:35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064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系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院址位于杭州萧山区学知路151号。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思政岗位共2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7月31日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本次招聘将采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对工作调配的要求,考生需服从后期因专业建设需要,学院对相关入围人员在萧山校区和上虞校区间的工作调配安排。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应于2019年5月27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在规定网址(http://rczp.zjjy.net/)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注册应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应聘相应岗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明等,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我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结果并在学院外网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一般专业技术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原则上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专业带头人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3、应聘资格的确认。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我院将在学院外网公布有关安排,并发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准考证号。

(二)考试

特殊岗位考试采用面试方式,一般采用试讲、面谈等形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专业基础、业务能力进行测评,结合提供的科研成果材料,给出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分,从高至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名单。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还涉及职称、职业资格、政治面貌等条件的,审验相关原件或佐证材料;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总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评定)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以我院认定意见为准。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zjjy.net,“公告公示栏”);

2、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政务公开/相关通告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zjjy.net,“公告公示栏”)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建设厅(人教处):0571-87052841;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2616407(杨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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