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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丽水市数据管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招聘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9 09:48:12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528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丽水市数据管理中心面向全日制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数据管理中心是丽水市大数据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3.双一流高校或一流学科可放宽至本科。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fgw.lishui.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人民街615号9楼)。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包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以“姓名”命名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602262572@qq.com 。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经综合比选后择期通知考试。通过电子邮件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按照报考人数1:3的比例进入考试环节,未达到1:3比例的由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岗位。

(三)考试

采取先综合比选后面试的方式。

综合比选: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结合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受教育经历、学历学位、学校表现、获奖荣誉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并以选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1:3比例的,由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相应岗位。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加结构化面试,分值各占50%,注重对报考人员专业技术、综合素质、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百分制,考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091980

0578-209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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