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选人用人视野,选调优秀人才充实瑞安市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心队伍,经研究决定,选调2名从事高速公路建设政策处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范围
1.选调岗位:管理岗位2名。
2. 选调范围:瑞安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条件:年龄在39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专业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身心健康。
5.其他要求:新聘用乡镇、街道事业人员需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选调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25日—6月26日
报名办法:现场报名,请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五年考核情况、无党纪政纪处分情况说明、《瑞安市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心公开选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到安阳街道罗阳大道1180号档案大楼13楼1309室报名,联系电话:59881298。
2.资格审查: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名人员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分,面试占5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考察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考察不合格者,其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5.确定拟选调人选及公示。
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由中心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拟选调人选在公示期间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或者其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可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6.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可向市高速中心咨询(联系电话:5988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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