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拟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数据资源管理科科长;
大数据运维保障中心副主任。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一)数据资源管理科科长,要求为全市在编在岗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不含长兴县乡镇街道园区);
(二)大数据运维保障中心副主任,要求为全市在编在岗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不含长兴县乡镇街道园区)。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二)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40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四)报名须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尚处于试用期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办理转任、调动工作情形的。
四、专业条件
1.选调数据资源管理科科长,要求计算机类专业,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选调大数据运维保障中心副主任,要求计算机类专业,有2年以上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工作经验,并参与过信息化项目的建设。
五、选调程序与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日到7月5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长兴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办公室(县行政中心B座二楼E215室)。
3.携带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向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发出应试通知书。
(三)组织考试
选调按实际审查通过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公示
录取程序: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调的原则组织考察。经组织考察,确无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此次选调,符合岗位要求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电话:0572-6256218,传真:0572-6256215。
(五)其他事项
报名者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必须作出承诺,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资格,并函告报名者现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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