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对外交流服务中心(省外事翻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对外交流服务中心(省外事翻译中心)(下称省外服中心)系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单位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全省因公出国(境)人员证件制作和管理,向各国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承办涉外公证文书的领事认证和送交外国驻沪总领事馆认证;为我省对外交流合作提供翻译服务。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外语翻译岗位3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工作经历的年限要求计算至报名截止时。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按适岗优先、适当从宽的原则认定;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均采用公务员录用的考察办法和体检标准进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可在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15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省外服中心专用邮箱(zjwfzx@zjswqb.gov.cn)报名。邮件主题设为“应聘省外事翻译中心翻译岗位+姓名”,邮件内容须附电子版报名表(附件2)。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天内,省外服中心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初审结果。
3.应聘资格的取得。省外服中心将通过电子邮件向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发放电子版准考证。请应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和纸质准考证(自行打印,贴二寸免冠近照),于规定时间参加笔试。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9年8月中下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相关语言笔试、听力、口语、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省外服中心将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5 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名单和考试成绩将在浙江签证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需在面试当天携带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为: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正在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提供申请材料)、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有关政府机关任命文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供查验。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及相关语言翻译等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体检、考察环节。
(三)考察、体检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考察、体检工作均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办法进行,以省外服中心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将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名单将在浙江签证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省外服中心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管理,与省外服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省外服中心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签证网:http://www.zjvisa.cn/公告公示专栏;
2.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官网:http://www.zjswqb.gov.cn/公告公示专栏;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政务公开/机关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录(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浙江签证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0311,87050312(省外办人事处<纪检监察办公室>).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可向省外服中心直接咨询。咨询电话: 0571-87051873(李老师)、87054940(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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