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兴县供销社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性、择优性、适岗性原则。
二、选调名额与岗位
办公室岗位工作人员1名(从事文字材料相关工作)。
三、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园区除外)。
四、报名条件和资格
1.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40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8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
4.报名须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宜参与选调的情形。
五、程序与步骤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长兴县供销社组宣人事科(长兴县雉城街道解放西路58号农商银行原行政大楼7楼);联系人:沈轶煜,电话:15257251119、0572-6034966;
3.所需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学历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5.组织考试:若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5人以上的,选调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5人的(含15人),直接进行面试,不再进行笔试。
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根据总成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开展实地考察工作;
7.公示: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调的原则决定拟选调人选,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组织程序办理选调手续。选调后人员岗位聘任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长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长兴县供销社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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