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是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男性、女性各1名),人员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选聘。
二、选聘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身心健康。
2、黄岩区范围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3、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聘用满三年以上且已转正定级(2016年8月19日以前进入单位),参加选聘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9月2日,上午8:30—12: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区行政大楼2101办公室,咨询电话:84120073。
3、报名办法: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请如实填写《黄岩区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办理报名手续。
四、选聘方法和程序
1、资格审查。我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经资格审查,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2、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组织面试。面试对象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考察。
4、组织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考察。着重考察了解拟选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5、确定选聘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由区委改革办室务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交流调动手续。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对拟选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7、监督方式:黄岩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联系人:毛一玮,联系电话:84120103。
五、其他事项
1、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2、参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存在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3、进入面试人员须在收到面试通知后3天内提交所在单位同意选聘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没有如期提供的视作自动放弃选聘资格,缺额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黄岩区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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