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德人〔2009〕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9年县部分事业单位共设招聘岗位43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 4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019年德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4.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10月12日至2001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下同),招聘单位另有规定的除外;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招聘范围及其他资格条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列专业名称一致,详见《计划表》;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2日9:00-10月17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10月12日-10月18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10月12日9:00-10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德清人才网(http://www.zjdqrc.com)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人员在2019年11月6日-11月8日上网(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进行者,视为不具备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按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9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可于2019年11月下旬通过德清人才网查询。
因岗位特点,新闻中心、气象灾害防御中心等岗位须加试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需专业考试岗位按笔试成绩的20%与专业考试成绩的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上述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不满60分的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六)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人员应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应聘该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面试
面试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进行,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需专业考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0%+专业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八)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德清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其中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拟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部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各级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面向大学生村官” 是指在我县“大学生村官”岗位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证明由县委组织部出具,并由招聘单位审核。
5.户籍以2019年10月12日户籍为准。2019年德清生源应届毕业生户籍未迁回的,提供入学时的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可报考德清户籍的岗位。
6.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必须在2019年10月12日之前取得;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19年10月12日。
7.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8.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本公告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县纪委 0572-8066316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2-8075130
附件:2019年德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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