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文件提出的举措,以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良性互动为目标,而达成目标的方式,可以说颇具亮点。
聚焦实施机制
当前环境治理的老大难问题是什么?从专家到基层干部群众,普遍认为问题出现在执行环节。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执行或执行不到位,也是没有生命力的。
如何让中央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落地生根,与基层环境保护需求有机融通,在具体治理实践中紧密结合?关键在于有效的实施机制。可以说,这是《意见》规定的着力之处。比如,《意见》提出,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进例行督察,加强专项督察。这些措施可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宋世明教授指出,当前,个别地方“一刀切”“选择性执法”“随意停产限产”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引发社会不满。如果放任下去,势必损害营商环境,降低政府公信力。这些制度建立就是对当前社会诉求的回应。
因此,《意见》在“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中提出,市县党委和政府承担具体责任,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工作模式,强化监督帮扶,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健全领导责任
《意见》明确,到2025年,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宏春表示,《意见》中提到健全领导责任体系等“七大体系”,覆盖了行为主体、行为依据、监督执行等方面,是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任务分解。这样,在环境治理体系中党委政府、企业主体、社会公众各自该做什么,能做什么,就有了明确的“路线”与“红线”。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把领导责任体系放在七大体系的第一条,提出一系列规定,是提升政策合力的重要一招。环境保护具有外部性,因此,一定要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唯有各级党委政府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才能把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可以说,《意见》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改革措施、政策制度等加以统合细化、融入七大体系相关规定中,很多具体表述更为明晰。
创新治理模式
有效的治理体系,需要调动全民共治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在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方面,《意见》提出,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这就体现出《意见》的又一个鲜明特点——更具有可操作性。
在市场体系中如何创新环境治理模式?以工业污染地块为例,可以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地方在治理环境污染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如果企业能够负起责任,那么不但解决了资金问题,企业在开发建设时也会产生收益,这样,权责利头绪清楚,治污染效率也会提高。
事实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贯穿于《意见》全文,与之相辅相成的,则是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同样传递出了效率优先的理念,即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机构或人去做。
《意见》还设立专门章节来要求“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离不开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意见》强调了健全全民行动体系的重要性,特别提出要完善社会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加强舆论监督,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保责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文章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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