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南太湖新区是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复成立的大湾区建设“四大新区”之一。新区以“两山”理念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南太湖建得更好”最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态化、高端化、引领性,积极构建以数字经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休闲旅游等为主的现代绿色产业体系,着力打造全国践行“两山”理念示范区、长三角区域发展重要增长极、浙北高端产业集聚地、南太湖地区美丽宜居新城区。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践行“人才新政4.0版”,持续引进储备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人才,助力新区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南太湖新区储备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储备人才30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科毕业生毕业院校须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的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的国(境)外著名高校或全国“双一流”全日制高校(A类+B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为全日制学历学位,对毕业院校不作硬性要求;
2.从业方向为金融、经济、招商、规划、建设、法律等新区紧缺专业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除部分年龄限定岗位外)。
四、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务、校纪处分,无失信记录;
3.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进取意识和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4.报考人员须在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且获得全日制学历学位(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毕业暂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延后);
6.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1日-4月26日17:00。
报名方式:考生需从网上招聘公告中下载报名表,并将以下附件扫描或拍照: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本科起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需提供在校证明)、资格证书、社保证明(对工作年限有要求岗位)等相关证明资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nthxqzp@vip.163.com(邮件发送主题统一格式为:姓名+序号及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简历筛选:根据招聘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若报考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数量过多,将根据考生学校、专业排名,奖惩情况,担任学生会干部情况,相关工作经历等方面综合研判,进行简历筛选,并对筛选通过的考生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放笔(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简历筛选未通过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3.笔试: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根据符合报名条件者人数,核定最终开考岗位;同一岗位的招聘数与符合条件报名数需达到1:3比例,未达到此比例的岗位,不予开考或相应核减。笔试题目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内容出具试卷。
4.面试: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不少于1:3比例进入面试;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以符合报名人数直接参加面试(同一岗位的招聘数与符合条件报名数需达到1:3比例,未达到此比例的岗位,不予开考或相应核减)。面试题目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
5.成绩统计: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等,另加现场复试。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面试成绩相等,另加现场复试。如报考人员具备具体岗位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的,总成绩相等时,可优先录用。
6.体检: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考察公示:经面试、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招考相关考察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州人才网上公示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相关政策
1.合同签订:与湖州经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环湖新农村有限公司的下属平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上述两家公司均为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2.薪酬待遇:薪酬执行统一的工资标准,包括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并按不同的档次对应不同的工资水平。本科学历年薪13-20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年薪15-22万元;博士研究生学历年薪18-25万元。
3.相关补助:
(1)购房、安家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按照博士研究生最高35万元,硕士研究生最高15万元,本科最高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补助;在此基础上再发放最高5万元安家补助。
(2)就业补贴:对5年以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且2018年以后首次在湖缴纳社保。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满1年,给予每年2500元的就业补贴,最高3年。
(3)租房(生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长3年。
(4)人才公寓: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无购房、租房的情况下,可申请入驻人才公寓,享受两年优惠政策:按照600元/月基准价,第一年优惠50%,第二年优惠25%。
4.职业发展:新招聘人员首期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二个月),合同期结束后,经单位考核、自愿协商,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期内,符合南太湖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条件的,优先推荐。
本公告由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72- 2702231,李文明;0572-2702160,房于欣。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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