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现面向海内外招聘中科院百人计划、宁波市3315计划岗位人选,以及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内旗舰人才、团队人才、关键人才、春蕾人才等岗位人才6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为加快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发挥中国科学院作为科技国家队的支撑引领作用,满足长三角经济迅猛发展和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中国科学院、浙江省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三方领导高瞻远瞩,运筹帷幄,于2004年4月20日共同签署了共建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简称宁波材料所)协议。
经过十五年发展,宁波工研院构筑了宁波、乃至浙江人才技术新高地,建设了支撑、服务、引领区域产业发展的能力;建立了以新材料开发为核心、向上游规模产业化装备技术和下游新材料应用技术延伸的创新链条;营造了有利于科研成果转化的生态环境,在与企业结合和打通产业化道路上,走出了一条自己的路,形成了自身特有的发展优势;成为“长三角”区域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人才培育,企业孵化于一体的新型的创新研究机构。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核、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方向、岗位、人数、专业、资格条件
需求计划表详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底;
2、报名办法:登录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网站(http://www.nimte.ac.cn/),人力资源部各类人才计划网页(http://hr.nimte.ac.cn/policy.asp)并下载填写相应的附件,根据岗位投递相应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3、资格初审
研究所各学科/部门负责人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给予考核资格。
经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同意,认定招聘岗位为长期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核程序。本次招聘信息将在中国科学院网站、智联招聘、前程无忧网站发布。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核的人员将由各部门行政秘书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核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核与体检
本次招聘将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核、体检程序择优录用。
1、资格复审
考核前,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核资格。
2、考核
经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宁波工研院筹)组织专家评审和所常务办公会议审议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考核结果将于常务办公会议审议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宁波工研院筹)网站上予以公布。
3、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三)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人才招聘系统(http://hr.nimte.ac.cn/)的“最新动态”栏目公布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1219号,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人力资源部
网址:www.nimte.ac.cn
联系人:孙清华 0574-86382273;张立毅0574-86685112;俞皓然0574-86665619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325990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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