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科目
《综合素质测试》为全客观题,考试时限为 90 分钟,满分
为 100 分。
二、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三、笔试内容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的综合素质。
测查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综合基础知识。
1、言语理解与表达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的语言运用能力,其中包括准确识别、理解和运用字、词语;从语法、语气、语义等方面正确判断句子; 概括归纳短文的中心、主旨;合理推断短文隐含的信息;准确理解比较复杂的观点或概念,准确判断和理解短文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等。
2、数量关系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基本数量关系的理解能力、数学运算能力,对数字排列顺序或排列规律的判断识别能力等。
3、判断推理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客观事物及其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其中包括对词语、图形、概念、短文等材料的理解、比较、判断、演绎、归纳、综合等。
4、资料分析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各种形式的统计资料(包括文字、图形和表格等)进行正确理解、分析、计算、比较、处理的能力。
5、综合基础知识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政治、时事、国情、省情、法律、经济、科技、历史、人文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四、作答要求
应考人员在作答前,应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并用 2B 铅笔将“准考证号”下面对应的信息点涂黑。
应考人员必须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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