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本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含杭州湾新区)。
二、选调条件及岗位
(一)事业单位在编工作2年及以上(对流动有其他年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身体健康;
(三)符合《关于印发<慈溪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试行)>的通知》(慈委组〔2015〕24号)规定的流动条件。
(四)各选调岗位其他条件设置详见附件2;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于8月11日至8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三环东路1999号,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618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等材料。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与选调条件不符者不能报名,报名结果和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者应事先征得聘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足选调计划2倍的,取消选调计划。
(二)笔试。笔试时间为8月15日,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科技、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等和写作,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本次集中选调实际参加笔试的报考者笔试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按平均分确定为合格分)。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选调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并列的则全部入围)。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四)考察聘用。各选调岗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的2倍确定考察对象(末位并列者一并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环节重点考察德行情况和日常工作表现。根据选调岗位匹配和考察情况,由聘用单位综合分析,择优提出拟聘用人选,报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决定。如无合适选调人选的,可决定拟选调人选空缺。
拟聘用人选在慈溪人才网公示三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流动(调动)问题的,征得原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市人力社保局办理流动(调动)手续。
(五)人员流动(调动)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聘任按我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63938256。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8日
文章来源:https://www.cxhr.com/news/14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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