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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浦江县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0 19:52:53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715

 

各入围面试的考生:

根据《2020年浦江县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4日下午2:30-5:30。

地点:浦江县中山北路169号中山大厦一楼。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佩戴口罩,持有绿色健康码,体温在正常范围内。

二、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资料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考生填写《浦江县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填上本人信息后,粘贴本人1寸彩色免冠正照。

3.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三、其他事项

1.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于2020年8月22日下午2:30前将书面放弃资格复审的决定书送到浦江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浦江县人民东路40号县府大院行政大楼919办公室)或者电话与招录机关联系(联系电话:0579-84210627),招录机关将以短信方式予以确认。

2.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3.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4.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除需提供考试公告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委托书需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 

5.面试时间为8月2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附:1.2020年浦江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浦江县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

3.资格复审委托书。

 

                                   浦江县公务员局

      2020年8月20日

附件1:2020年浦江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浦江县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3:资格复审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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