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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招聘10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2 10:27:00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341

为满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补充编外用工的需要,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区委办〔201997)、《关于印发<关于《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余编办〔201917)文件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部分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用编外人员105名。具体招用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0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招用编外人员计划一览表》,可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www.yuhang.gov.cn

余杭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60.191.75.52:8009

二、招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拟招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

6、招用范围详见招用计划一览表。招用范围为余杭区的,包括余杭区常住户籍的社会人员和余杭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用范围为杭州市、浙江省的,以此类推;

7、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925日及以后出生);

8、户籍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925;

9、应届毕业生证书取得时间,需在2020930日之前;

10、其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

2、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4、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5、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9259时至9271630,报考人员请登录余杭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9289点至9291630,由各招用单位根据招用岗位条件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

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为20209309点至1630,已报名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名人数不足招用岗位人数1:2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用计划。招用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笔试

1、笔试时间:1017,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笔试内容: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一科。

3、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2020112左右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查询。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重为50%

()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用单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对象在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岗位招用计划数在2名及以下的按1:3,招用计划数在36名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用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招用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均不再递补。

六、体检、考察及联合审查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用计划11比例确定。

体检及考察由招用单位组织实施,一般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用体检及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联合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联合纪检、公检法、城建(防违控违)和信访等部门开展。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用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由招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招用

对拟招用人员由主管部门负责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用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考前会在网上报名系统发布。

2、对报考岗位有疑问的请按附件中的各招用单位咨询电话联系。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复审技术咨询电话:0571-2281190622811958

3、如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余杭区人力社保局党委酌情研究决定。

 

附件下载>>>

2020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招用编外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918

 

文章来源:http://yuhang.gov.cn/art/2020/9/18/art_1229176194_3286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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