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改善我市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专业型干部人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精神,嘉兴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2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20个岗位,计划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25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范围对象、人数和要求等见《2020年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全国48所高校或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招聘岗位面向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含2019届、2020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历届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含同期毕业归国留学人员,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 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以此类推);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部分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详见附件1)。
4.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供各位人才自行查阅。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 各招聘岗位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各相关招聘单位的报名邮箱,文件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 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报名,同期毕业归国留学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学校的注册证明或学期成绩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4. 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10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主要课程确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原则上在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10日期间完成,考试地点设在嘉兴市内。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10人(含10人)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
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10人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前,招聘单位对符合条件的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考试。
1. 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或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结束后,各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 面试。
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体检和考察(政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各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首次在嘉兴就业的享受购房补贴(或人才房票):硕士15万元/人,博士35万元/人。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嘉兴“健康码”或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申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具体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见各招聘单位具体公告。
五、监督与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各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指导和程序监督。招聘程序参照《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的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招聘程序的其他环节在各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公开网址发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对事业单位信息、报考岗位、招聘对象、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已在招聘计划上列出。
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73—82228947。
附件:
2.全国48所高校名单和有关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高校名单
3.2020年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7日
文章来源:http://rlsbj.jiaxing.gov.cn/art/2020/12/7/art_1229289160_4291263.html
浙江博学成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6039167号-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Copyright©2006-2024 www.bxgw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